【2005搶灘料羅灣】第三屆金門海上長泳活動實施辦法
一、宗旨:
1.推展游泳運動,培訓游泳選手。2.開拓水域活動,提昇觀光品質。
3.增進運動人口,提倡正當休閒。4.擴展健康旅遊,活絡整體經濟。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福建省政府
三、主辦單位:
金門縣政府、金門體育會
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
中部地區巡防局第九海岸巡防總隊
四、協辦單位:
金門縣議會、吳成典委員國會辦公室、金防部、金酒公司
金門縣立體育場、金門縣消防局、金門縣警察局、台灣土地銀行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公司、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
台灣銀行、金門縣水域救生協會、金門縣港務處、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金門海巡隊、金湖鎮公所、料羅里公所、金門縣漁會、金門縣養工所
金湖鎮代表會、料羅順濟宮管理委員會、金門車船管理處、金門日報社
金門縣立醫院、金門港警所、金湖警察所、金門縣各國民中小學
金門縣水試所、金門技術學院、金門縣林務所、伍德宮管理委員會
五、活動日期:
94年7月30、31日(星期六、日)
六、活動地點:
金門料羅灣海域(游泳距離約三千公尺)
七、報名時間:
1.即日起至6月30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現場報名均不予受理。
2.為顧及活動暨旅遊住宿品質,本次活動報名名額以1500人為限,
額滿為止,請儘早報名。
八、報名資格:
1. 凡愛好游泳者,年滿十歲以上(未成年者由參加單位,以具有救生技術能力之
成年人全程負責安全),身體健康具長泳能力均可以社團、機關團體名義報名。
(為安全起見,恕不受理個人報名)。
2. 由主辦單位發函全國各相關游泳社團,邀請踴躍報名參加。
3. 邀請廈門體育運動學校及廈門市游泳協會組隊參加。
4. 邀請泳渡英雄張健先生蒞臨參加,已獲同意。
5. 邀請大陸著名游泳團隊參加。
九、報名方式:
1. 詳填主辦單位轉發之報名表、長泳能力暨健康保證書、各項繳費
明細表。
2. 參加者應自行辦理投保(200萬以上之平安保險),報名時附
保單影本乙份。
3.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癇等疾病或不適合長泳者,請勿報名。
4.參加者如需申請公假,請填具申請表。
5.以上各項表格證件連同報名有關繳費收據影本一併以雙掛號寄交主辦單位負責人:(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縣立體育場 許場長換生收,電話:082─311229)
十、報名費用:
1. 中華成人游泳協會會員報名費新台幣700元整。
非中華成人游泳協會會員報名費新台幣900元整。
身心障礙朋友參加泳渡免報名費(請附證明)。
2. 報名費用均請以電匯入台灣土地銀行金門分行,受款人(戶名):金門縣政府代收保管款,帳號:03905800300-3。
3. 電匯收據影本併報名表寄交主辦單位。
十一、報到時間:
1. 團隊報到:7月30日(星期六)下午4時30分(領取各項物)
2. 開幕集合:7月31日(星期日)上午7時
十二、報到地點:
金門縣立體育場(或料羅社區─海泳之夜餐宴所在)
十三、報到方式:
(一)團隊報到
1. 報到區依報名編號分區,編號由大會傳寄各報名團體。
報到時,請派員持報到單辦理報到,並領取團隊相關物品。
(二)開幕集合
1. 各團隊於7月31日早上7時前,帶隊至【料羅灣】海泳活動會場隊
牌後集合完畢(依編號次序排列)。
2. 開幕典禮後,各隊持隊牌依編號順序、收妥選手證,辦理檢錄,
並依序入水。
3. 完成海上長泳後,選手向證書組領回選手證,並領取證書。
4. 各隊隊員均完成長泳,清點人數無誤後,向大會服務處報備,
並領取餐盒及感謝狀。
十四、注意事項:
1.為安全起見,本活動不受理現場報名,並請參加選手自備救生浮標或浮板。
2.下水前各單位請妥為編組,三人一組為原則,彼此相互照應,參加者均應戴大會提供之泳帽,每組最好配置哨子以應緊急之用。
3.活動當日選手下水順序以選手證上編號為準(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列),由大會廣播依編號分批下水,下水前選手須向大會檢錄處繳交選手證(以利大會掌握下水人數)。
4.選手上岸時均須向大會檢錄處領取選手證(以利大會掌握上岸人數)。
5.泳渡中途如感身體不適,請勿慌張,保持鎮定,可藉個人自備浮具歇息並脫泳帽揮舉求救或吹哨子以便救生人員救援。
6.本次活動並非競賽,各參加人員以輕游慢泳方式,務必量力而為。
7.活動終止時間為當日上午11時正,未完成泳渡者一律由大會接送上岸,停止泳渡。
8.為安全起見,本活動不鼓勵幼兒或非常年老者參加。
9.各單位車輛請依大會規定或由服務人員指示停放地點。
10.活動當天下水時若遇天候或人力不可抗拒之狀況,活動得宣布停止。
11.活動當天參加者請著輕便休閒服、短褲、涼鞋或拖鞋。
十五、獎勵要項:
1.凡參加者均贈送泳帽、泳畢證書、便當、飲料、精美紀念品等。
2.為鼓勵各縣市踴躍組隊來金參加本次活動,凡報名達25人以上之團隊,由主辦單位餽贈金門高粱紀念酒每人壹瓶,並贈送領隊及總幹事各壹件長袖運動外套。
3.海泳之夜由大會招待餐會,品嚐金門高粱酒宴,觀賞由參加伙伴們精彩節目表演(請各隊踴躍準備提供表演節目,每項表演節目均頒獎品乙份)。
4.夫婦二人年齡合計120歲、130歲、140歲(含)以上者,贈送獎狀外,並由服務人員按照領取之證書現場拍照紀念。
5. 主辦單位針對本屆參加人數最多前六名隊伍(需達25名以上)頒獎。
十六、本辦法如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詳請==> http://www.masterswim.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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