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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第11屆全民奧林匹克恆春海上長泳
一、宗 旨: 為推展全民運動,提倡正當休閒活動,鍛鍊強健體魄,培養堅強毅力,讓泳者接觸自然生態海域,親近海洋拓展海上運動,將游泳與休閒渡假結合,推廣正當無動力水域活動,促進國人對生態與環保的重視, 提升生活品質,同時展現南台灣山水之美,藉以擴展觀光、旅遊、休閒、環保、重視自然生態保育,帶動地方繁榮,促進國民身心健康。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恆春鎮公所、台電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內政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中華民國成人游泳協會、第一銀行、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 高雄市成人游泳會
五、協辦單位: 屏東縣警察局 屏東縣消防局 屏東縣警察局恆春分局 東縣消防局第十四大隊
屏東縣消防局第十四大隊恆春分隊 墾丁派出所 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
三軍聯訓基地指揮部 海巡署海巡局14海巡隊 墾丁森林遊樂區管理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第六三岸巡大隊
盛香堂化工廠有限公司 歐都納股份有限公司 恆春衛生所
恆春旅遊醫院 恆春南門醫院 恆春基督教醫院
台南縣新希望教育公益基金會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高雄縣水上救生協會
高雄市紅十字會 寶美泛舟有限公司 南灣社區發展協會 恆春鎮農會
恆春鎮漁會 高雄市小港區松金社區無線電 恆春鎮威鯨救難大隊
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 馬爾地夫大飯店 墾丁福華大飯店
凱撒大飯店 悠活大飯店 中信大飯店 金沙灣渡假旅店
屏東縣屏東市晨泳會 屏東縣萬丹游泳協會 屏東縣林邊游泳會
屏東縣枋寮游泳會 屏東縣潮洲游泳會 屏東縣海神宮游泳協會
屏東縣東港游泳會 屏東縣內埔晨泳會 屏東沿山泳會
六、活動日期:99年4月25日(星期日)
06:00 於海泳現場開始報到領取紀念品及泳帽。
07:00 集合完畢。 07:30 熱 身 操。
07:40 開幕典禮。 08:00 鳴槍選手開始出發下水。
七、活動地點: 墾丁南灣遊憩活動中心前海域,游泳距離約3000公尺。
八、報名資格: 凡愛好游泳者年滿十歲以上(未成年者由參加單位負責全程安全),身體健康具長泳能力,均可以社團、機關團體五人以上組隊報名,(為安全起見恕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名),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癇、蜂窩組織炎等疾病者,請勿報名。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現場、傳真報名均不受理。
十、報名辦法:
(一)詳細填寫:1.『恆春海上長泳報名表』(附表一)。
2.『恆春海上長泳能力及健康保證書』(附表二)。
3.『恆春海上長泳繳費明細表』(附表三)。
4.『參加者如申請公假者請填具申請表』(附表四)。
◎報名時應附自行投保200萬元以上平安險,影印本貼於長泳能力切結書下方。
詳細簡章-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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